各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我市开展并完成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依法履行听证程序,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批准,现予公布实施。于2014年8月29日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烟政办发【2014】43号。
本轮调整涉及的土地面积为525.3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173.21平方公里,福山区72.61平方公里,莱山区65.3平方公里,牟平区69.96平方公里,烟台开发区106.24平方公里,高新区37.98平方公里。
烟台市城区土地定级:商业用地6级,住宅用地6级,工业用地5级。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见下表(元/平方米)
用途
地价
级别
|
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一级
|
9150
|
6800
|
1180
|
二级
|
6700
|
5400
|
650
|
三级
|
5200
|
4300
|
460
|
四级
|
3750
|
3200
|
380
|
五级
|
2700
|
2200
|
320
|
六级
|
1800
|
1500
|
|
本基准地价公布之日起实施,《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烟政办发【2011】33号)同时废止,其他市级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相冲突的,执行本文件。 |